(1)保健科室
(二)人员编制:应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综合考虑辖区人口、工作量、服务范围和经济水平等因素核定所需行政执法人员编制,按0.6人 /万人口配备(省卫计委规定的最低标准0.6人/万人);
市卫生局计划用三年的时间,于2017年底前完成达标建设任务各县(区)要迅速按照建设标准要求,出台三年达标建设计划,尤其要重视2015年建设计划的编制工作,紧扣《2015年度县(区)卫生行政部门重点工作考核内容分解表》要求,确保各项工作推进达到序时进度请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达标情况分别报送至市局疾控处、基妇处及食卫处沭阳县120急救中心独立设置运行情况报送至市局应急办
(三)经费保障:人员经费、公务费、男性养生保健大全业务费等费用由同级财政纳入预算全额核拨;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附件2:
(2)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及当地无障碍设计建设的有关规定;符合规划要求,同时符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规定
(四)应急物资储备达标率达到100%;
(2)符合国家《无障碍设计规范》(gb50763)及当地无障碍设计建设的有关规定;符合规划要求,同时符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规定
二、建设标准
4、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
(三)车辆人员配置比例平均不低于1∶6;
(4)其他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科等
卫生监督机构达标建设牵头处室:市卫生局食卫处牵头负责人:李恒才联系电话:
5、建筑标准
(2)符合《医院建筑设计规范》规定
市卫生局将依据建设标准与任务分解表的要求,建立督查考核机制,对各县(区)达标建设女性养生保健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也要提请政府建立本地、各部门、各单位考核奖惩机制,对于不作为或工作推进滞后的部门、单位和个人予以责任追究,情节严重的要严格惩处
(四)房屋建设:人均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总面积不少于1200平方米,并具有相应的各功能部门用房,包括办公用房和辅助用房,应当拥有相应的产权证明或长期使用权证明资料,且非危房或临时搭建房;
(5)室内装修应符合以下要求:①选用坚固、安全的材料与设备;②楼地面应采用防滑、易清洗的材料铺装;③儿童保健区的门窗、楼梯等应设置防护栏和儿童低位扶手,宜在公共卫生间按1:1—1:2的比例设置幼儿专用的小便器、坐便器、洗手池等设施;④妇女保健、孕产妇保健用房应注意开门方天狮保健品向,房间内宜设置隔帘或屏风,满足妇女和孕产妇的隐私要求
(2)配备有his系统,建有能正常运行、与his接口的lis、pacs系统
一、主要指标
2、宿迁市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
(四)应急物资储备按照省卫生厅、发改委、经贸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卫生应急基本物资储备目录的通知》(苏卫应急〔2006〕38号)文件要求,完善市、县(区)两级应急基本物资储备
(8)应建设污水、污物处理设施,污水的排放与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归集、存放与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三)仪器设备配置实验室基本设备配备规定仪器设备按照附录要求配备,完成常规工作所需仪器设备(a)市级57类115台,县(区)级39类61台;按照基本功能必须装备的基本仪器设备(b)市级72类274 台,县(区)级47类106台;以及根据地妇幼保健域特点和工作需求应装备的基本仪器设备(c)市级57类61 台,县级28类29台
2、严格岗位设置与管理,因事设岗、竞争上岗,建立以服务质量和服务数量为核心、以岗位责任与绩效为基础的绩效考核工资制度,建立人员能进能出、待遇能高能低的人事管理制度
4、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
(7)设置与其建设规模和业务管理相适应的区域性妇幼信息管理系统、通讯系统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有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近5年年平均投入信息化建设资金不低于年平均业务收入的1%信息系统网络站点计算机≥30台/100床位
(3)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住院部宜设置火灾避难间有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4)应设置孕妇休息设施、儿童活动设施,并宜设置哺乳室、婴儿整理台、无性别卫保健品排行榜生间等
(2)妇幼保健中心应具备与其功能相适应的电脑、上网设备和医院信息系统
根据《江苏省县级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达标评估标准及细则》要求,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主要指标如下:
(三)实验室基本设备(a类)装备率大于90%;
(3)绿化面积大于妇幼保健院占地面积的35%,可绿化面积覆盖率100%
宿迁市妇幼保健机构建设标准
2、科室设置
一、指导思想
(8)应建设污水、污物处理设施,污水的排放与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的分类、归集、存放与处置应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
1、建设规模
二、主要指标
(1)建设选址应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特殊需求交通便利,远离污染源,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七)执法取证工具:为监督现场执法单元(两人为一组执法单元)配备移动执法取证设性保健品男备(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摄像机、照相机、执法记录仪等)
建标2009-257号的主要指标要求为人均建筑面积、实验室面积和a类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检测能力等,各疾控机构只需上述指标达标即视为达到建设部标准2015年底前,市及各县疾控中心确保达到建设部标准,宿豫区疾控中心除a类实验室仪器设备配置(达到85%以上)外,其余指标均要达标;宿城区疾控中心要完成房屋建设、仪器设备和人员的初步筹划,做好于2016年达标的准备
四、严格时间节点,确保建设进度要求
(1)人员一般按人口的1:10000配备,床位与临床人员比例为1:1.7,卫技人员总数占全院职工总数比例75%以上,其中保健人员配备60人以上(专职保健人员总数占卫技人员总数比例≥15%)40岁以下医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100%;临床科室高、中、初级医男性性保健品图片师结构达到2:3:5医师队伍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数占医师总人数20%以上(建设初期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可低于这个标准)
四、总体建设安排及要求:
(一)按照区域常住人口1.5人/万人的比例核定市、县(区)疾控机构人员配置;
3、业务收支实行预算管理,收支两条线在具体运营过程中采取更加灵活的绩效分配政策以调动职工积极性
(6)污水污物、毒气排放、放射性物质处理等均符合国家要求
3、人员配备
(2)泗阳县、泗洪县2016年6月底前完成主体工程及室内装修、设备购置、人才引进;2016年下半年正式运营,按照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强化内涵建设和规范化管理;2017年底达到二级妇幼保健院标准;
(1)基本设备符合相应等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基本标准和实际工作需要
各县(区)可根据此标准进一步细化,确保于回春医疗保健操66节2017年底前全面达到本标准要求
建设选址应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特殊需求交通便利,远离污染源,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高压线路及其设施
(六)车辆人员配置比例(车辆数∶疾控机构人员数)平均不低于1∶7
(3)其他职能科室根据临床与行政管理需要合理设置相应科室
(2)妇科病区实际开放床位数与病区执业护士数比达1:0.4;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护士占全院执业护士总数比40%以上
1、建设规模
市级建设三级妇幼保健院,沭阳、泗阳、泗洪建设二级妇幼保健院,宿豫、宿城参照等级妇幼保健所标准建设甲等妇幼保健中心
2、科室设置
1、建设规模
(7)设置与其建设规模和业务管理相适应的区域性妇幼信息管理系统、通讯系统和安全技术防范系统有信息化建设发展规划,近5年年平均投入信息化保健建设资金不低于年平均业务收入的1%信息系统网络站点计算机≥30台/100床位
(3)宿城区、宿豫区2015年12月底前确定运营场所,整合资源,投入运营,加强软硬件建设,强化人员配备,于2016年6月底通过甲等妇幼保健中心验收
2、科室设置
附件3:
(4)室内装修应符合以下要求:①选用坚固、安全的材料与设备;②楼地面应采用防滑、易清洗的材料铺装;③儿童保健区的门窗、楼梯等应设置防护栏和儿童低位扶手,宜在公共卫生间按1:1—1:2的比例设置幼儿专用的小便器、坐便器、洗手池等设施;④妇女保健、孕产妇保健用房应注意开门方向,房间内宜设置隔帘或屏风,满足妇女和孕产妇的隐私要求
(五)执法车辆:执法车辆每6名监督员配1辆执法车;
各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参谋助手作用,积极向政府妇幼保健工作总结汇报,按照疾控机构、妇幼保健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标准(详见附件1-3) 的要求,完善部门协作机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财政、规划、发改、人社等部门,加大投入力度,妥善解决达标建设中涉及的机构性质、编制、经费、设备和硬件建设等问题,使我市公共卫生服务机构建设真正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2)建设密度≤0.45,建筑容积率≤2
(6)医疗用房具有双路供电系统和自备发电配送系统,确保必要的医疗用电不中断
(1)保健科室群体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青春期保健科、口腔保健科;
4、规划布局与建设用地
占地面积30亩以上,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以上,其中保健业务用房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总床位150张以上
关于加强全市公共卫生机构达标建设的通知
(1)业务用房应按现颈椎病保健体操视频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中重点设防类(乙类)进行抗震设防,并根据相关国家规范进行抗震设计
本标准是基于建标2009-257号制定,但部分指标有所提高
2015年3月24日
宿迁市卫生局
(4)机动车停车位(小车)与妇幼保健院实际开放床位数之比≥0.5
(5)室内装修应符合以下要求:①选用坚固、安全的材料与设备;②楼地面应采用防滑、易清洗的材料铺装;③儿童保健区的门窗、楼梯等应设置防护栏和儿童低位扶手,宜在公共卫生间按1:1—1:2的比例设置幼儿专用的小便器、坐便器、洗手池等设施;④妇女保健、孕产妇保健用房应注意开门方向,房间内宜设置隔帘或屏风,满足妇女和孕产妇的隐私要求
(三)妇幼保健中心
(2)至少配备有his系统,与his接口的lis、pacs系统,门诊新眼保健操医生工作站、病区医生和护士工作站等医院信息系统
(1)人员一般按人口的1:10000配备,卫技人员总数占全院职工总数比例75%以上,其中保健人员配备50人左右,床位与临床人员比例为1:1.740岁以下医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100%;临床科室高、中、初级医师结构达到2:3:5医师队伍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数占医师总人数10%以上(建设初期硕士及以上学历占比可低于这个标准)
(二)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均建筑面积40平方米,总面积不低于1200平方米;
1、各县(区)2015年5月底前出台妇幼保健机构标准化建设方案,明确建设目标、资金保障、人员配备、实施步骤等内容;
一、建设目标
6、设备配置
(4)机动车停车位(小车)与妇幼保健院实际开放床位数之比≥0.5
6、设备配置
二、具体指标
(1)保健科室社区保健科、生殖健康科、妇幼保健工作总结儿童保健科、妇女保健科;
3、医护人员配备
(一)机构性质:卫生监督机构是行政执法机构,其人员应参照公务员管理;
各县(区)卫生局(卫计委),市各开发区、新区政法和社会管理办公室(社会事业局),市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4)其他职能科室办公室、财务科等
人员一般按人口的1:10000配备,卫技人员总数占单位职工总数比例80%以上,医师占卫技人员总数比例60%以上,高、中、初级医师结构达到1:4:5群体保健专职人员配备6人以上,其中医生4人以上40岁以下医师占医师总数30%以上;30岁以下临床医师中本科及以上学历人数100%
(1)业务用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中重点设防类(乙类)进行抗震设防,并根据相关国家规范进行抗震设计
宿迁市疾控机构建设标准
5、建筑标准
(3)医技科室医学影妇幼保健工作总结像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药事科、营养科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着力加强疾控机构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市疾控机构的综合应急能力,为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的公共卫生保障和服务
(二)二级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
按照《中共宿迁市委宿迁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设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意见》(宿发【2015】6号)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宿迁市2015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宿办发【2015】16号)精神,现对全市公共卫生机构达标建设工作(以下简称“达标建设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3)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有火灾事故的省妇幼保健院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占地面积50亩以上,建筑面积23000平方米以上,其中保健业务用房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总床位300张以上
(二)疾控机构人员(1.5人/万人)人均建筑面积约60平方米;
疾控机构、120急救机构达标建设牵头处室:市卫生局疾控处(应急办)牵头负责人:吴凯联系电话:
二、创新工作模式,深化运行机制改革
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以上,其中保健业务用房使用面积2000平方米以上
(六)市、县(区)疾控机构应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工作用车以及冷链车、消毒车、应急检测车等专用特种车辆,市县(区)疾控机构车辆人员配置比例平均不低于1∶7
(2)妇科病区实际开放床位数与病区执业护士数之比达1:0.4;具有大专及其以上学历的护士占全院执业护士总数比50%以上
附件1:宿迁市疾控机构建设标准
2、各县(区)2015年12月底前完成性保健品店项目立项、地址选定、设计规划、资金安排、项目招标等内容,全面启动标准化建设
现代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是现代医疗卫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卫生服务机构是提供公共卫生服务的主体,直接决定着公共卫生服务工作质量各县(区)、各单位要秉持“抓公卫就是抓民生、抓民生必须要抓好公卫”的理念,将公共卫生机构达标建设作为卫生工作的重要内容狠抓落实,要迅速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各项工作推进主体和具体负责人,切实推进各类公共卫生服务机构达标建设
宿卫〔2015〕10号
2015年办公用房基本达到要求,卫生监督机构人员编制不低于0.3人/万人标准,人员性质参照公务员管理;2016年办公用房达到省卫计委规定的标准,人员编制按0.6人 /万人口配备,保健品招商网基本办公设备、车辆购置及相关执法装备等达到省卫计委规定的标准
宿迁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标准
(5)水、电、气设施良好,运行安全,做到“三通”、“三不漏”
(1)基本设备符合相应等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基本标准和实际工作需要
(1)建设选址应充分考虑妇女儿童的特殊需求交通便利,远离污染源,远离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贮存区、高压线路及其设施群体保健科、妇女保健科、儿童保健科、生殖健康科、青春期保健科、口腔保健科;
(四)卫生监督综合管理信息系统达到省卫计委要求;
(4)应设置孕妇休息设施、儿童活动设施,并宜设置哺乳室、婴儿整理台、无性别卫生间等
1、各县(区)政府设立母婴保健专项资金,落实妇幼卫生工作经费,逐年增加对妇幼卫生事业的投入,确保妇幼保健保健品机构基础设施建设达到标准化要求
(一)按照区域常住人口0.6人/万人的比例核定县(区)级卫生监督机构人员配置;
(1)业务用房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中重点设防类(乙类)进行抗震设防,并根据相关国家规范进行抗震设计
妇幼保健机构达标建设牵头处室:市卫生局基妇处牵头负责人:陈新颖联系电话:
(一)人力资源配置到2017年底,按照宿迁市常住人口口计算,市、县(区)疾控机构人员配置平均达到1.5人/万人根据中编办、财政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编制标准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编办发(2014)2号)文件精神,按照区域常住人口1.5人/万人的比例核定2014年宿迁市常住人口为484.32万,宿迁市、县(区)疾控人员总数应达到726人市级疾控中心应达到0.25-0.3人/万眼保健操的标准图解人,各县(区)配备标准1.2-1.25人/万人
(2)临床科室妇科、产科、生育技术科、乳腺病科、儿科、麻醉科、急诊科;
(五)执法取证工具:按标准要求配置相应录音、照相、摄像等执法取证工具
各县(区)要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理清政府与市场的关系,确保公共卫生机构切实履行政府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市、县(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生监督所要厘清公共卫生服务与经营性卫生服务的界限,逐步剥离经营性服务,集中精力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服务积极运用市场机制,通过委托、购买、引入竞争等方式,提高公共卫生服务的效率加强公共卫生工作的绩效考核,建立公共卫生工作的绩效评价和考核指标体系,加强政府公共卫生经费使用的考核管理,提高经费使用效率,确保落实公共性保健品批发市场卫生工作目标
(1)沭阳县对照二级妇幼保健院评价标准完善科室设置,加强内涵建设,强化人员配备,于2015年底通过二级妇幼保健院评审;
(2)临床科室妇科、产科、生育技术科、乳腺病科、儿科、麻醉科、急诊科;
(1)基本设备符合相应等级妇幼保健机构的基本标准和实际工作需要
(一)三级妇幼保健院建设标准
(3)消防设施的配置应符合国家有关建筑防火设计规范的规定,住院部宜设置火灾避难间有火灾事故的应急预案并定期演练
(6)医疗用房具有双路供电系统和自备发电配送系统,确保必要的医疗用电不中断
五 、强化督查考核,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各县(区)建成人力资源数量和结构基本合理、基础建设与物资装备达到国内领先水平的疾控机构建设主要指标如下:
6、设备配置
详细指标见《江苏省县级颈椎病保健体操图解卫生监督体系建设达标评估标准及细则》
5、建筑标准
三、具体指标
(五)市、县(区)疾控机构均应建设符合标准的中心机房,配置网络硬件、服务器、灾备、网络安全设备等硬件系统,保证6—10兆或以上网络宽带双线路接入要定期维护,确保正常运转要配置满足工作需求的个人计算机(台式或便携式)以及附属设备,专业人员人均计算机配置水平达到1台/人以上
三、单位性质与运营模式
附件1:
(3)医技科室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病理科、药事科、营养科
(五)计算机信息网络建设装备率达到100%;
三、总体建设安排
3、人员配备
三、完善部门协作,加大建设投入力度
(2)建设密度≤0.45,建筑容积率≤2
(2)医技科室医学影像室、医学检验室、药事室;
四、进度安排
(六)办公及信息化建设:设备配置应当适应政府中医养生保健信息化建设要求,加强基础信息化建设,提高卫生监督执法信息的收集、处置和报告能力,硬件和软件的配置符合相应的标准
3、宿迁市县级卫生监督机构建设标准
(二)房屋建设标准疾控机构建筑面积指标要求市级服务人口(万人)>500万,建筑面积(㎡)5800-7000,其中实验用房占比40-48%,业务用房占比24-28%,保障用房占比21-28%,行政用房占比4-6%,即市级疾控机构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65㎡;县(区)级服务人口(万人)>40万,建筑面积(㎡)2450-4100,实验用房占建筑面积35-42%,业务用房23-25%,保障用房25-32%,行政用房6-10%,县(区)级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60㎡;
(3)绿化面积大于妇幼保健院占地面积的35%,可绿化面积覆盖率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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